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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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注意防范印度等部分市场人员准入风险的通知
机电商项目发[2009]11号



各有关企业:

  近日,商务部合作司致函(商合作司函[2009]1087号)我会,针对当前部分市场对我工程项目项下人员签证收紧,项目实施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请我会督促有关会员企业,切实遵守国内外相关法规,注意控制项目人员准入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如在印度市场,印度对我人员进入和签证发放有极其严格的限制,我企业赴印工程技术人员极难获得工作签证,普通工人和劳务人员更是无法入境。虽经我驻印度使馆等相关部门长期多方交涉,许多我企业在印承建的项目近来仍面临严重的人员签证问题,大批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日前,印驻华使领馆更是停办了我项目人员的有关商务签证,一些正执行项目遇到极大困难。

  现将相关函件随附件发去,请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针对部分我人员进入困难的市场,如印度、土耳其、伊朗等,对于正跟踪的项目,请各企业应充分考虑中方人员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签证存在相当难度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承揽方式。

  如确需以EPC总承包的方式签约,需要派出较多的中方人员,应征得我驻外使馆经商处同意,并尽可能在合同中明确业主应负责协调办理项目项下中方人员的工作许可和签证问题,并应承担因不能及时办理中方人员工作许可和签证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责任。

  二、针对部分市场一些中方正执行的项目,因项目所在国工作和商务签证收紧,我人员难以进入,项目难以正常推进,甚至面临工期延误罚金等问题,请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请业主协助解决人员准入问题。同时,及时向我驻外使馆、政府部门和我会反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便有关部门通过官方渠道予以推动解决。

  三、请有关企业遵守国内和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当地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外派人员签证、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